科大主页
  •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能
    • 机构设置
  • 实验室安全
    • 上级要求
    • 安全工作
    • 危化品
    • 安全教育
    • 检查通报
  • 实验教学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 实验室管理
  • 实验室设备管理
    •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 仪器设备管理
  • 规章制度
    • 上级文件
    • 学校规章制度
  • 党建工作
  • 联系我们
首页
  • 工作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共享设备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5-08-29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实验室开学准备,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实验室开学准备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明确各级各类实验室责任人分工职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责任意识,结合上学期及放假前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在开学前后组织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针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全面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和管控,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提报隐患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同时,在按实验室分级做好日常安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巡查与管理工作。

三、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各单位要严把实验室准入关口,扎实做好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针对新入职教师和新入学学生,要根据实验室危险源、实验项目风险、设备的操作要点和应急措施等加强针对性的培训,并留存安全教育档案资料。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室。新增实验项目未通过风险评估前,不得开展实验。

四、加强重点危险源管理,做好实验室条件保障。各单位要严格管控各类实验室危险源,强化危险化学品从购置、库存、领取、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的全过程管控,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流失和随意丢弃。要加强实验室危险性设备管理,针对特种设备、机械设备、大功率用电设备、危险器械、紧急喷淋等应急设施,要全面做好检修、保养及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设备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师生的实验个体防护措施,各实验室在开课前要提前做好设备、水电管路、应急防护物资等方面的检查,做好耗材、软件及实验环境的保障工作,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8月29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20 版权所有 | 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 | 266590 鲁ICP备09051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