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整改意见和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树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到岗到人。
各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多雨、多雷电等气候特点,及暑假期间人员流动大、管理易松懈等问题,督促实验室各级管理人员落实好实验室检查制度、值班听班制度,提前做好防火、防汛、防爆等应急处置的预案和人员及物资准备,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运行监管与保障工作。
二、开展全面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尤其要关注重点区域、重点危险源、用电用气安全等,确保实验室风险管控措施到位,实验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正常运转,危化品存储、使用、处置规范、账实相符。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做到问题“发现即改”、隐患“排查即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与时限,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整改期间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整改完毕。相关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备案。
三、强化安全准入,加强实验室运行管理
各单位要对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对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清理卫生环境后,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张贴封条,钥匙交由专人保管。对拟开放的实验室,要组织填报《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统计表》(附件1),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做好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实验操作培训,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管理,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或从事实验无关活动;实验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防护、加强值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实验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违规电器,不得存放电动车及为电动车电瓶充电。实验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要有专人看管。禁止单人操作高危设备或开展高危实验,开展危险性实验或通宵实验前,需向所在单位报备。
四、材料报送
暑期有实验室开放需求的单位,需提交《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统计表》(附件1)。使用管控化学品的单位,另需提交存放点《管控化学品管理台账》(附件2)。所有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实验设备处2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yk@sdust.edu.cn。
联系人:任永合、白丽,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统计表
2.管控化学品管理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