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基础条件建设,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各单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对2024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项目建设目标与管理模式
(一)建设目标
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立项聚焦实验室个体防护装备、应急处置设施、气体使用管理、基础安全及环保设施等领域潜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以配齐配全个体防护装备,健全洗眼器、应急喷淋等应急处置设施,规范布置气体输送管路、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完善基础安全及环保设施建设等为手段,保障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支持方式
项目建设采用校院共建模式,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建设方案、配套经费、建设团队、实施保障等情况择优立项,依据建设内容给予不同程度的经费支持与补贴,项目资助方式如下:
1.个体防护装置项目:学校将根据各单位2024年11月10日以来,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上的实际投入情况及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的管理成效,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性补贴。
2.应急处置设施与气体使用管理项目:学校将对各单位洗眼器、应急喷淋等应急处置设施,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等危险气体管理相关硬件设施设备的配备给予全额资助。
3.基础安全及环保设施项目:学校按照原则上不高于项目申报额的50%给予资助,其余经费需求由二级单位自筹配套。
(三)建设管理
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经费配套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制定落实、相关设备购置安装调试、改造工程实施及过程管理等工作。项目中涉及设备购置与改造工程的,实施过程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要求执行。项目验收不合格或单位配套经费不到位的,学校将收回支持经费,并取消所在单位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申报资格。
二、2025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一)个体防护装置
各实验室须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学校《实验室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验室分类分级、拟开展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及参与实验人员情况,针对实验室危险源种类、理化特性及潜在风险,精准配置具备毒害防护、机械伤害防护等功能的个体防护装备,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
(二)应急处置设施
涉及腐蚀性、有害、危险物质操作,或存在燃烧风险的实验区域,必须配备符合行业标准的洗眼器、应急喷淋等设施。洗眼器应安装在实验人员10秒内可达区域,距相关设备不超过15米,设置明显标识;应急喷淋装置与工作区域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通道畅通、标识醒目,拉杆方向正确,喷淋头下方无障碍物,严禁以普通淋浴装置替代应急喷淋装置。
(三)气体使用管理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实验室,须安装相应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存放大量无毒窒息性气体的密闭空间,需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所有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须接入学校气体报警平台,与校园安保系统实现报警联动。采用管道供气的实验室,管道需标注名称及气体流向,确保无破损、漏气;可燃气体管道需安装阻火器。
(四)基础安全及环保设施
实验室用电需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配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匹配,配电箱、线路符合最新国标,满足新增设备用电需求,具备过载保护功能。给排水系统布局合理、运行正常,水管总阀标识清晰,连接管无老化破损,排水设施畅通。
实验室排放有害物质浓度超标的,需采取净化措施,达标后方可排放。通风系统设计、施工需符合规范标准,通风管道、风机需防腐处理,可燃气体场所采用防爆风机,屋顶风机固定牢固、运行无异常。通风柜口面风速需控制在0.35-0.75m/s。已配备净化设施的,需定期维护检修,更换活性炭等材料,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2025年度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以学院为主体统一申报,每个二级单位提交1份包含多个建设项目的申报书,不接收实验室分散申报。
(二)各建设项目的负责人须熟悉实验室安全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熟悉实验设备招标购置及安装验收流程,具备实验室改造工程的实施及管理经验。
(三)申报单位须具备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所需的制度、资源和人力保障,确保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能在2026年6月底前按计划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2024年度立项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4年度获批立项的项目均纳入本次验收工作范围,具体详见《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验收清单》(附件1)。
(二)组织方式与时间安排
学校将于7月2日组织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实地查看工作,核查项目建设方案执行情况,以及设施设备的运行与使用状况,现场查看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验收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项目立项建设方案,全面梳理核查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填写《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做好相关收尾和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且符合立项要求。
五、材料报送
1.个体防护装置项目。申请单位需填写《实验室个体防护奖励性补贴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并提供进入报销待稽核或已完成报销流程的费用报销单(从“GS”系统打印)。
2.应急处置设施、气体使用管理、基础安全及环保设施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式5份,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2份。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3.2024年度验收项目,立项单位需填写《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一式2份。
4.2025年项目申报材料(附件3、4、5)请各单位于7月7日下午17:00前,2024年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请各单位于6月30日上午12:00前,纸质版送实验设备处21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yk@sdust.edu.cn,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由校区教科部统一报送。
联系人:任永合、白丽,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 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验收清单
2. 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结项报告
3. 2025年度实验室个体防护奖励性补贴申请表
4. 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申报书
5. 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