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理,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近期将组织为期1个月的实验设备、设施及危险性耗材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其附属实验用房,及各气瓶间、化学品存放仓库及废弃物暂存点等。
(二)检查重点项目
检查重点是危险性耗材与危险性设备等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和实验室内的人员管理情况。
危险性耗材重点检查致病性微生物、生物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的动态台账和库存-台账的对照;耗材的存储、领用、使用、废弃的全流程管理环节的;废弃物的保管情况及管理台账等。
危险性设备重点检查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的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措施配备、实验用特种设备持证使用和设备“带病”使用等情况。
人员管理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及日常管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
各单位应结合前期隐患整改和危险性设备自查的情况,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相关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自查方案,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对危险性耗材、危险性设备等危险源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按实验室进行摸底,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2),分类制定有效管控方案,落实落细整改责任,确保隐患立行立改、闭环管理。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统筹、协调和督导相关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与各类规范的建立及执行、危险源的有效管理、安全自查巡查的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树立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第一责任
各单位要落实主管责任,将实验室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工作的底线,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以安全检查促进安全隐患的管控和整改,摸清本单位危险源底细,积极防范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
(二)筑牢安全意识,做好危险源管控
各单位要以师生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为工作重点,从抓落实入手,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对单位存有的危险耗材、危险设备和精密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管控,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管理和使用。
(三)务求工作实效,抓好制度落实
各单位应以此检查为契机,对单位实验室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形成问题排查、隐患登记、整改销账的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危险性设备操作规程、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杜绝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事项。
四、材料报送
按照上级要求,自9月29日起,每日17:00前,各单位须指定专人将《实验室安全巡查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附件3),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科邮箱syk@sdust.edu.cn。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请于10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2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泰安、济南以校区为单位由教科部统一报送。
联系人:白丽、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3.实验室安全巡查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