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中心:
为落实《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期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实设处函〔2026〕23号)和《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实设处函〔2026〕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期中座谈会,聚焦实验室安全管理交流经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汇报范围
本次在会上汇报交流的中心为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矿业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统称汇报中心)。
二、会议时间
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4:30—17:00。
三、会议地点
行政楼十楼第二会议室,泰安、济南两校区参会人员线上参会。
四、参会人员
(一)校级及以上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二)汇报中心所在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区教务部相关人员。
五、汇报内容
汇报中心围绕本学期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汇报以下六个方面。
(一)安全教育与准入资格落实情况。汇报进入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开展和准入资格取得情况,培训记录、安全责任书、考核成绩等档案是否完备规范,是否存在未取得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情况。
(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汇报在开展实验项目的逐项梳理和风险评估完成情况,危险源辨识是否全面,实验方案调整后是否重新开展评估,是否依据评估结果编制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材料。
(三)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与使用情况。汇报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2020)配齐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防护服、手套等装备情况,重点说明机械加工、焊接、切割、粉尘等作业岗位防护装备规范穿戴、使用培训和日常监督情况。
(四)危险源与安全设施管控情况。汇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气瓶等危险源的台账管理和账实相符情况;重点说明机械加工设备防护罩(板)、限位、联锁、急停装置,材料试验机、压力机、剪板机、振动台、起重运输设备等本体安全防护,以及通风、防爆、洗眼器、应急设施完好有效情况,存在破损、失效的是否立即停用整改。
(五)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汇报设备操作规程编制和公示明示情况,设备管理员对预约使用人员准入资格、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的审核把关情况,使用人员专项操作培训和考核情况,培训档案、考核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六)隐患整改闭环情况。汇报期中排查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落实情况,已整改问题的验收销号情况,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后续安排,以及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信息维护、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情况。
六、汇报要求
(一)现场汇报。汇报中心原则上由中心主任以PPT形式汇报,每个中心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重点讲清工作做法、问题短板和整改举措,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不回避、不遮掩,避免只讲成绩、泛泛而谈。。
(二)材料报送。请于11月12日上午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yk@sdust.edu.cn,文件名统一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汇报”。
联系人:白丽,联系电话:0532-860575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