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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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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申购与领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5-09-23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管理,规范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环节流程,学校近期出台了《山东科技大学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细则(试行)》(实设处函〔2025〕22号)(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同时启用了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学校平台”)危化品管理模块功能,为落实好《细则》要求及学校平台危化品管理模块使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管理责任。各使用管控化学品的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本单位专管员,以及涉及使用管控化学品实验室的师生,认真学习《细则》内容,确保相关人员熟知政策、明确职责、掌握流程。工作中应加强管理,确保师生严格依照《细则》规范开展管控化学品的申购、领用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及操作指南见《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流程及操作指南》(附件2)。

(二)加强单位检查,筑牢监管链条。各使用管控化学品的单位,需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实验室管控化学品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检查,重点督促申购、领用、处置、盘点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在日常监管中,需依托学校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学校平台”),定期抽查实验室管控化学品实际库存数量与台账更新情况。对台账更新滞后、数据不符的实验室,学院应进行通报并责成相关人员整改落实,实现“库存准确、流向明确”的全链条监管。

(三)压实末端管理责任,保障使用安全。各使用管控化学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环节流程,切实做好管控化学品日常管理工作,借助学校平台及时、准确的记录管控化学品申请、领用、使用、处置等环节信息。同时,要常态化梳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补齐短板、强化人员安全意识与操作规范,切实保障管控化学品使用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使用人员备案。各管控化学品使用单位需自查实验人员使用资格,完成学校平台备案;严格执行“未获资格人员不得申请、领用管控化学品”制度要求。

(二)做好《细则》学习与平台培训。学校将组织各单位专管员及使用管控化学品的教职员工开展《细则》学习与平台使用培训,并纳入实验室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管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须结合自身实际,10月底前集中对使用管控化学品的相关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等实验人员开展全覆盖的专项教育培训,并于10月31日前将单位培训总结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18办公室。

(三)完成现有库存入库登记。各使用单位需组织专管员及相关实验室安全负责人,10月底前完成库存盘点并在学校平台登记入库;此后每双月月底需开展库存盘点,确保平台数据与实际库存一致。学校将于11月开展管控化学品专项督查,并不定期抽查库存数量及台账更新情况。

联系人:任永合、白丽  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细则(试行)

附件2: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流程及操作指南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23日


  • 附件【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细则(试行).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流程及平台操作指南.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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