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设备建设质量,更好对接上级政策要求、服务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高能级平台建设等“校之大者”,解决因临时动意、仓促上马造成的实验设备及资源规划论证不充分、投入产出效益不高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学校实验设备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申请学校各类专项经费支持的实验设备均应以设备建设项目的形式纳入储备库管理,使用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及人才引进配套设备经费购置的实验设备仍按照学校原有实验设备购置管理要求执行。
二、建设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建设目标
2025年,学校将进一步优化设备建设与管理工作机制,按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公共平台分类开展实验设备项目储备库子库建设,以支撑学校重点项目建设为引领强化高水平特色设备储备,加强设备建设对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度的论证审核与统筹优化。
(二)各子库的建设重点
1.学科建设设备项目库:支撑“811”学科规划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地下工程灾害防治、空区治理与生态环境安全、极端环境探测与海洋安全技术、智能安全与应急装备、检测技术与安全性、复杂系统优化与决策、机器人与智能技术、先进控制理论与应用、矿山信息化与智能装备等10个建设方向建设所需的高水平特色实验设备。
2.专业建设设备项目库:支撑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和新建专业所需的实验教学设备。
3.科研平台建设设备项目库:支撑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特别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平台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所需的高水平实验设备与装备。
4.公共平台建设设备项目库:公共教学平台设备重点面向任务量大、服务面广的校级及以上实验中心建设所需的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智慧实验室建设等,原则上年服务外单位任务量不低于30000人学时或承担3个以上学院的实验教学任务。公共测试平台重点面向需求量大、通用性强、预期开放效益好的全校算力服务设备、分析检测服务设备、材料性能测定设备及申请各类CMA资质所需的国标设备,原则上应服务三个以上学院的测试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
设备建设项目一般应以能独立运行的单台设备进行申报,以设备的规范名称(厂家合格证、出厂名称或行业内通常名称等)命名。确需多台设备组合使用的建设项目可合并申报并注明各设备在系统中的作用,以设备整体实现的功能或应用方向规范命名,须明确设备明细、作用及预算金额。
2.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一般应为学科专业负责人、纳入“山海英才工程”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研究方向负责人、安全科学与工程和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等811建设学科各建设研究方向骨干研究人员及其他设备建设专项工作负责人。
3.设备预期效益
设备建设项目应列明可量化的预期产出目标及代表性成果,项目所含设备的预期使用机时应满足最低使用机时要求,其中:通用型分析测试设备使用机时不低于1200小时/年,其他设备使用机时不低于800小时/年。项目预期效益将作为设备使用绩效考核依据。
4.教学科研软件
项目所含教学科研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在互联网使用运行的软件和系统还需要获得二级等保证书,如包含服务器、电脑等运行支持硬件,则需要注明。
5.项目时效
储备库设备建设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每年根据学校资金及重点工作情况遴选出库,按学校发展需求原则上每年集中安排一次增补,项目在库时间最长3年,超出年限须重新申请入库。2025年学校申报国家设备更新项目范围内的实验设备和2024年已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但最终未获得经费支持的实验设备,仍纳入储备库管理,但需要按照新要求补充申报信息。
6.管理操作人员
各单位应配齐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所有设备必须明确管理人员,需专人操作的设备还需配备操作人员,并根据设备运行使用特点明确操作人员为保证设备利用率可投入的最低工作时长。
7.实验空间
确保申报设备的安装空间条件符合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实验设备操作区域高度不得低于2米,操作区域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实验设备在实验台安装或使用的,须保证实验台的台前空旷作业空间宽度不低于1.3米,实验台的台前配置气瓶的,空旷作业空间距离不得低于1.6米。
8.单位申报额度与论证审核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未来三年本单位设备建设预期可投入经费总量确定申报额度,原则上不高于上年度单位获批专项经费的三倍。各单位要结合设备建设加强实验室整体规划,对申请入库项目进行充分细致的调研论证,加强单位内部资源统筹和协同共享,确保设备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设备在实验空间、管理人员、利用率、安全配套设施等方面都符合要求,经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审核并按照紧要程度排序后统一提交。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为便于开展后续审核论证工作,请各单位汇总填写《2025年度实验设备储备库入库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申报项目应对照申报子库建设重点填写分析说明,并配套提供设备拟安装实验室的现状布局图与布置申报设备后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图。
2. 4月21日前,请将附件1及申报项目涉及实验室布局图(包含现状图及布置申报设备后的规划图)的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sdust.edu.cn。泰安、济南校区由校区教务部统一汇总报送。
联系人:崔向飞;联系电话:0532-80681171
四、后续工作安排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学校实验设备购置管理的有关要求,审查申报项目的安装使用条件、重复购置等情况。安装使用条件不满足的设备不得入库;与已有设备重复且通过开放共享满足使用需求的设备不得入库;多个单位同时申报的设备保留运行保障条件更好单位的申请。
2.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子库的建设重点及要求负责对二级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实验设备购置论证的有关要求牵头组织专家论证,不符合申报要求和论证不通过的项目不得入库。
3.学校实验设备建设与管理工作专班根据学校本年度重点项目工作要求,研究确定实验设备出库配额及出库要求后,由重点项目牵头部门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从入库设备中遴选拟出库项目,并根据出库要求确定项目是否需要进一步论证,涉及项目由相关二级单位补充论证信息后,由重点项目牵头部门组织论证。
4.拟出库项目经学校实验设备建设与管理工作专班研究通过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牵头遴选项目的部门根据设备购置管理的有关要求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