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科技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发〔2023〕号)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办法(试行)》(实设处函〔2024〕22号)要求,切实加强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教学科研实验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对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纳入实验室建制管理的全部实验室,以分室(房间)为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1.风险等级划分:重点核查本学期本科毕业设计涉及实验项目是否按《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完成风险自评,高风险项目是否经专家论证并报学校审批,报备的风险等级是否符合实际。
2.危险源辨识:检查实验项目是否全面辨识危险源(如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源、高压设备等),风险防控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实验所需的安全保障条件是否满足。
3.评估流程规范性:核实自评表、专家评审记录、审批材料等台账是否完整,二级单位是否履行审核监督职责。
(二)个体防护装备(PPE)配备与使用情况
1.配备合规性:检查实验室是否根据实验项目风险等级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2020)配齐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防护服、手套等必要装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是否具备安全标志及合格证书。
2.使用管理:实验人员是否规范穿戴防护装备,是否建立使用培训记录及监督机制。公用防护装备是否定期维护、消毒,是否存在超期未报废现象。
3.特殊人群覆盖:是否涵盖外来人员等所有实验参与者,防护装备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0日)
各实验室全面核查本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是否完成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并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梳理并及时作出整改。
(二)学院全面检查及整改落实(4月11日-4月30日)
各学院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实验室的实验项目是否开展项目风险评估进行检查,并对提交的项目安全风险自评报告进行审核,重点抽查高风险实验项目及防护装备管理薄弱环节,形成学院检查总结及整改报告。
(三)学校抽查阶段(5月1日-5月20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部分实验室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量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须严格履行风险评估和防护装备管理职责;二级单位需统筹协调,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二)强化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自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风险等级误判、防护装备缺失、台账不完整等),相关单位须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学校将跟踪复查。
(三)严肃追责问责
对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未落实防护装备管理要求或因管理疏漏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4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单位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报告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至syk@sdust.edu.cn,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由校区教科部统一报送。
联系人:白丽、任永合;联系电话:0532-860575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