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安全基础条件建设,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与管理模式
(一)建设目标
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立项重点聚焦实验室应急处置设施、用气安全和用电安全三个方面的隐患整改需求,以健全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洗眼器、应急喷淋等应急处置设施,更换老化配电箱、插头插座,规范布置气体输送管路和用电输送线路等为手段,保障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项目建设采用校院共建模式。应急处置设施、用气安全项目学校对硬件设施部分给予资助支持,用电安全项目学校按照不高于项目申报额的50%给予资助支持;申报单位负责项目其余内容的经费配套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制定落实、相关设备购置安装调试、改造工程实施及过程管理等工作。
本年度立项拟支持10项左右,每项学校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建设方案、经费配套、建设团队、实施保障等情况择优立项。项目中涉及设备购置与改造工程的,实施过程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要求执行;项目验收不合格或单位配套经费不到位的,学校将收回支持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申报资格。
二、建设任务
(一)应急处置设施项目
实验室内使用有害化学物质、腐蚀性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或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实验区域须配备洗眼器、应急喷淋等应急处置设施。各实验室应急处置设施设备须满足行业标准,确保实验工作人员如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如化学液体等)喷溅到工作人员身体、脸、眼部等情况时,能够迅速利用洗眼器、应急喷淋等装置对人的眼睛和身体进行紧急冲洗或冲淋,以把伤害程度减轻到最低限度。其中:洗眼器应安装在实验人员容易触及、便于使用的位置且有显著标识,距离相关设备不超过15米,确保在10秒钟内能够顺利到达;应急喷淋装置的安装地点应确保与工作区域之间畅通无阻且有显著标识,距离不超过30米,同时确保拉杆位置合适、方向正确,喷淋头下方无障碍物。不能以普通淋浴装置代替应急喷淋装置。
(二)用气安全项目
实验室内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等危险性气体,须按行业要求规范配备联动排风气瓶柜、布置气体输送管路、安装相应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存有大量无毒窒息性气体的较小密闭空间,须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须按照要求连接到学校的气体报警平台,实现与校园安保系统保持报警联动。配有气瓶柜的实验室,气瓶柜内及室内柜外均须装有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确保气体报警联动排风系统。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实时监测实验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在监测到危险气体泄漏时及时发出警报,提醒实验人员采取紧急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和实验环境安全。
(三)用电安全项目
实验室内的配电箱、插头插座、用电线路须满足最新国标要求,确保实验正常开展且能有效预防触电、短路等实验室用电安全隐患,能够满足新增实验设备或实验需求的用电负荷,过载时能能够有效切断。其中:配电箱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要求,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等参数明确并与所连负载相匹配,金属箱体应与保护地线可靠连接,安装位置便于操作,还应充分考虑通风、防潮、腐蚀等安全因素,周围不得存放加热设备、易燃易爆气瓶(试剂)、废液桶等危险源;插头插座、电线须与用电设备功率匹配且符合国标最新标准,电线接头绝缘可靠,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以实验中心或学院为主体统一申报,不接收实验室分散申报。每个二级单位限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实验室安全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具备较丰富的实验设备购置及安装、实验室改造工程实施及管理工作经验。
(三)申报单位须具备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所需的制度、资源和人力保障,并承诺能够提供项目申报的单位配套经费,确保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能在2025年6月底前按计划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材料报送
(一)《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二)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上午12:00前送实验设备处218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至syk@sdust.edu.cn,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由校区教科部统一报送。联系人:任永合、白丽,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 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 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