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支持建设具有示范引领和学科专业特色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左右,其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左右。目标是示范引领全省高校持续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做好相关申报和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和标准
拟申报建设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应在教学、队伍、资源、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鲁教高字〔2017〕11号)文件所提出的有关要求,符合相关软硬件建设基本条件。
二、申报类别
各单位申报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时,可选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申报,依据不同的申报类别选择不同申报书进行填写(见附件1和2)。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省厅文件要求,按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撰写申报书时应提炼实验教学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体现中心的特色。鼓励相近学科的单位联合申报,共建共享,做大做强。
各单位要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和后续建设作为推进单位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与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相结合,提升中心建设和实验教学水平。后续建设过程中,各单位应做好人员、资金的保障工作,不断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求做好建设工作,确保通过省教育厅的定期评估。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在11月28日前根据申报类别提交申请书,并将必要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工作联系人:白丽、李艳艳,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申报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