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做好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和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及资源应用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岗的实验技术与管理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申报。
2.每人参与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1项。
3.凡前期有同类项目未按期验收结题或验收不合格者不予申报。近五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相近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属延续性的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本次申报与以往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和不同之处。
二、建设目标
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工作以“目标导向,建以致用,引建结合,注重质量;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共建共享,提高实效”为原则,针对目前我校实验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拟将2023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分为自主建设项目、专项研究项目、应用实践项目三类,分类建设目标如下:
(一)自主建设项目
主要面向当前无外部优质资源可选、确需自主建设或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或对现有的自有知识产权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进行自主优化升级和功能集成的项目。通过凝练优质选题,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培育体现我校优势特色的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拟立项10项左右,每项资助5000元。
(二)专项研究项目
主要面向各专业建立虚实结合实验教学体系的策略研究,即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通过对本专业实验教学体系中各实验内容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的梳理,建立实验项目的建设规划,明确基础型、综合型、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及实体实验与虚仿实验的具体建设方案,支撑专业核心实验能力培养。拟立项10项左右,每项资助5000元。
(三)应用实践项目
主要面向对现有的优质虚仿资源的本地化教学应用实践,即运用自建国家级和省级虚仿一流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的免费资源(https://www.ilab-x.com/)及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的资源等已有的优质虚仿资源,培育基于虚仿资源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提高实验课程教学质量。拟立项30项左右,每项资助1000元。
三、建设要求
(一)自主建设项目
1.项目选题应首先查重,不得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重复或相近(可在ilab-x.com上查询),选题内容及设计要求需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附件1)中的要求,且实验项目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并在本单位虚仿实验资源建设计划范围之内,以便后期建设和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2.项目须确保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详细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教学应用方案及支撑课程建设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形成可交由开发单位建设该项目的详细开发脚本。
(二)专项研究项目
1.项目须参照国家虚拟仿真项目建设指南和专业认证标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各课程的教学大纲,结合现有虚仿课程、资源及素材,梳理重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明确本专业各实验项目对培养目标达成的贡献、实体实验与虚仿实验项目的建设计划及资源配置方案,引入优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充实实验教学内容,为培养方案修订提供依据。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专业建设负责人或具有虚仿实验教学、管理经验的骨干教师。
3.项目须确保在2024年7月前完成切实可行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标准化矩阵”(模版示例见附件2),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作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教学体系修订方案。
(三)应用实践项目
1.项目须在对校内外资源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理念,充分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等现有的虚仿实验资源,从中选取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优质资源,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课程和线上实验课程等新型实验教学课程。
2.项目须能够确保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至少一轮次教学实践,并形成项目应用的教学方案、实验大纲、操作指南、学生成绩或操作记录等教学文档和过程记录,且使用效果良好。项目支撑依托的课程须参加学校当年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并在建成后持续面向全校开放。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为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过程,本次项目申报需在“山东科技大学智慧实验室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为:http://192.168.109.136。
1.项目负责人平台申报
教师凭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入系统,选择“导航”——“实验室虚拟仿真项目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填写完申请书后推送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学院(系、部)实验教学工作分管副院长作为具体审核负责人,负责审核、推荐及推送项目至学校。项目负责人须于2023年11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申请书(附件3)填报,并将WORD版及单位盖章后的PDF版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2.二级单位报送汇总材料
各单位根据受理申报情况组织本单位审核、确定推荐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4),每个单位自主建设与专题研究项目每项限报1项,各类项目总数限报3项。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上午12:00前将《汇总表》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发至syk@sdust.edu.cn,泰安、济南由校区教科部统一报送。
3.学校评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课题,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
联系人:白丽、李艳艳,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
2.XXXX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标准化矩阵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