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实验仪器设备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完成固定资产登记的10万元以上的实验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
二、抽查内容及要求
(一)设备档案
各二级单位应为10万元以上设备独立建档,档案应包含《山东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类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附件2)要求的内容,其中:
1.必须包含通过审批的《山东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技术验收申请表》(附件3)。
2.属于危险性设备的应包含风险防控方案。
3.合同约定供应商提供人员培训的,应包含培训记录。
(二)安装使用条件
实验设备必须有保障安全操作的作业空间,重量应满足建筑物承重载荷要求,所在实验室须具备保障相关实验安全的防护设施,并按照同时使用人数的上限配齐安全防护用品。
(三)功能测试
对照技术验收的要求对设备购置合同或购置申请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指标进行抽查测试,不合格的倒查实验仪器设备建设责任,并核减相关单位设备购置计划总额。
(四)开放共享
本次抽查范围内的实验仪器设备,原则上必须加入学校实验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因涉密等原因申请不加入共享平台的,须提交书面申请(附件4),并经学校审批。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整改(12月12日-12月20日)
各二级单位对照抽查要求,完善设备档案,配齐配套设施,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抽查范围内设备申请不加入共享平台的,12月19日前将书面申请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21)。
(二)学校抽检(12月21日-12月23日)
学校将根据抽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中层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