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强化教学过程规范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期中实验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检查内容
1.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际授课内容与进度表的一致性,实验教学内容是否饱满,有无实验讲解、实验示范、过程指导,教师指导时间及指导情况等及教学实验的开出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及虚拟仿真实验的开设情况。
2.检查实验教学过程记录情况:实验考勤、实验操作、实验报告等记录是否完整。
3.检查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是否及时批改,批改是否规范(成绩评定是否合理、有无明确批语、实验原始记录有无签字等)。
4.检查实验室工作日志填写情况:填写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5.检查实验室开放情况及开放记录。
6.检查实验条件保障情况,特别是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和完好率,需维修替换的比例等。
7.本单位实验教学保障措施或优秀案例。
二、检查方式
(一)二级学院检查
1. 深入实验教学一线,开展检查及听课。自查实验课程开出情况(含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比例)、实验过程记录、实验报告批改、实验室工作日志填写等情况。
2. 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实验指导情况和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师生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3. 根据自查情况和座谈会信息,撰写实验教学期中检查总结报告(附件)。
(二)学校抽查及座谈会
1.随机听课:学校在实验教学检查期间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了解实验教学的基本情况。
2.专家组抽查:抽取本学期实验教学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抽查材料清单另行通知)。
3.座谈会:学校将于第十一周组织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各中心运行情况。
三、检查要求
1.二级学院根据自查、学校抽查的结果,全面梳理实验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需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实施。
2.期中实验教学检查是了解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实验教学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望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以实验教学检查促工作规范,以工作规范促质量提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实验教学期中检查总结报告(附件)签字盖章后于11月16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23),电子版发送至syk@sdust.edu.cn。
附件:学院实验教学期中检查总结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