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实施计划安排,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与实验课表编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教学秩序检查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2.实验教学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类别、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实验人数等信息。其中,课程类别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填写。实验课表中安排的实验时间应与理论课表安排时间相适应,保证教学质量。
3.本学院承担的实验任务,要求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附件1)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含电子文档)报实验设备处,另两份由学院和实验室分别存档备查。
4.跨学院(包括校计算中心)落实的实验教学任务,相关单位需提前联系承担任务学院,明确实验条件和开课要求,并按落实情况填报《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附件3)一份(含电子文档)报实验设备处。
5.所有应开实验必须经课表,请各单位确保实际开课与课表一致,重复分组上课应分别填写时间。
6.《实验任务书》与《实验课表》要求于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2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泰安、济南以校区为单位报送。
联系人:白丽、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
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
3.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