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主页
  •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能
    • 机构设置
  • 实验室安全
    • 上级要求
    • 安全工作
    • 危化品
    • 安全教育
    • 检查通报
  • 实验教学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 实验室管理
  • 实验室设备管理
    •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 仪器设备管理
  • 规章制度
    • 上级文件
    • 学校规章制度
  • 党建工作
  • 联系我们
首页
  • 工作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共享设备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提交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详细信息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07-06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开放共享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各学院及独立设置的科研单位(以下统称二级单位)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详细信息进行公开,需各二级单位提交所辖相关大型仪器设备的详细信息,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范围

列入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单台(套)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计算服务器、虚拟仿真设备、科研项目团队自制设备。

以下设备由各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准通过后,可不提交详细信息和开放共享汇总信息:

1.因产学研合作需要,经学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在校外合作单位安置使用的设备;

2.应办理报损手续的设备;

3.超过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且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

二、工作程序

(一)梳理现有设备信息,组成设备组

各二级单位应结合资产清查工作,梳理和检查现有设备,列出设备列表。对需多台设备联合使用的设备,以完成设备的任务和功能为依据,将为主设备提供专用配套服务的实验设施、设备或与主设备同类型的设备组合为设备组。

(二)成立设备机组,配备技术与管理人员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设备属性和特点,为每台设备(组)配备设备机组,一般不少于2人。需要专人操作的设备配齐操作技术人员(小组);不需要专人操作的设备应配备熟悉设备维护和使用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检修和使用培训;指定专人负责设备信息的登记与数据报送,可由技术人员兼任。

(三)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所需的详细信息

各二级单位汇总填写本单位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汇总表及设备(组)详细信息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学校备案并对外发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以下设备由各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准后,可不对外发布开放共享信息:

1.涉密设备,主要包括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服务器、磁盘阵列等。

2.为多台设备(组)提供配套服务的实验辅助设施类设备,且不能独立开放共享的设备,如通风系统、中央空调等。

3.在执行期内的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团队项目中明确自主研发的设备,需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13日前将《×××单位设备不参与开放共享申请书》(附件1)、《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汇总表》(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组)详细信息表》(附件3)、不参加开放共享设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sdust.edu.cn。

联系人:崔向飞,联系电话:8068117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3日          

  • 附件【附件1:×××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不参与开放共享申请书(参考模版).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大型仪器设备(组)详细信息表.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和实验课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与成立二级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的通知

© 2020 版权所有 | 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 | 266590 鲁ICP备09051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