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促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开放共享,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教字〔2020〕号)有关要求,学校将组建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库,各学院及独立设置的科研单位(以下统称二级单位)须成立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
(一)成立专家库的目的
发挥专家、学者在大型仪器设备规划建设、开发升级、政策咨询、开放运行与效益考核等方面的智囊团作用。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公平公正,责任心强。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具有专业技术岗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熟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及运行。
3.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协助学校开展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遴选的程序开展入库工作。
2.各二级单位限推荐校内和校外专家各5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可额外推荐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各2人,不占用二级单位限额)。
3.各二级单位推荐专家时应统筹考虑本单位的专业设置情况。
4.校外专家应重点考虑来自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专家。
二、成立各二级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小组
(一)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的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细则、开放收费标准、采购计划,组织仪器设备的运行开放、维修维护、分类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的人员构成
各二级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小组人员由单位领导、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人构成,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一般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程序
各二级单位应充分酝酿人选名单,按本单位议事规则与程序确定后发文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6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二级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小组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成立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的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sdust.edu.cn。
联系人:崔向飞,联系电话:8068117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