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实施计划安排,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与实验 课表编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室开课依据,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一经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2. 实验教学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类别、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实验人数等信息。其中,课程类别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填写;实验课表中安排的实验时间与理论课表预留时间不一致的,任课教师须于开课前到学院教科办申请备案。
3. 本学院承担的实验任务,要求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一式三份,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含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另两份由学院和实验室分别存档备查。
4. 跨学院(包括校计算中心)落实的实验教学任务,相关单位需提前联系承担任务学院,明确实验条件和开课要求,并按落实情况填报《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一份(含电子文档)报教务处。
5.《实验任务书》与《实验课表》要求于9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6057505@163.com。
附件.zip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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