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按照通知及方案要求,各学院、单位已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我处于4月28日-29日联合科技处、产业发展处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因疫情影响,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出现放松现象,师生安全意识有所削弱,此次检查共查出21个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实验室化学试剂等储存使用不规范;管控化学品未按照要求存放保管,双锁柜未及时上锁;
2.实验室学习区与实验区未分区,实验室内存放食品或在实验室内饮食;
3.存在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
4.实验室个人防护不到位;仪器设备及应急设施管理不到位;
5.个别实验室气瓶管理不严格,存量过多且未分隔;部分气瓶未固定,缺少状态标识牌、检验合格证。
二、部分现场问题照片(详见附件)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希望广大师生提高安全意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请相关单位、实验室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各项要求进行整改,做好迎接教育部现场检查的准备。
特此通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5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场问题隐患青岛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