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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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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安全及《固废法》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06-18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结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观看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的通知》要求,特组织本次生态环境安全及《固废法》专项培训。有关要求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本次生态环境安全及《固废法》专项培训分为两个章节:

第一章: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

第二章:新《固废法》要点与危废名录

二、培训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9日

三、培训方式

电脑端登录山东科技大学超星学习平台,在“我学的课”中查找“生态环境安全及《固废法》专项培训”进入课程学习,或者手机超星学习通APP扫码进入课程学习。

四、参加人员

各相关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实验教师。

五、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是有效防范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举措,是全省危险废物处理工作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和落实,本次专项培训计2学时,计入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年度培训总学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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