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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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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10-19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单位自查、学校检查为主,教育部专家抽查为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抽选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10月21日前):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入检查,并完善实验室相关档案,特别是: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实际运行情况: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明确。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穿全部环节。要确保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流畅,实现对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建设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形成相关的工作文档。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开展面向师生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内容教育,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完善实验室相关管理的培训体制,严格落实实验安全教育列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第一堂课为安全教育课,对实验教学中常见的危险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充分的讲述。严格执行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每位进入教学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告知,签订安全责任书。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教学实验室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管控,形成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安全定期评估制度和运行情况;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实现对安全隐患的逐项消除。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各单位要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做到实验时人手一套,各学院要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及时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配齐配强教学实验室安全队伍,切实保证教学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并做好每年实验室安全经费的使用台账。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各单位要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要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的及时开展。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应建立学期初、学期末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对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教学实验室安全问题,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2.学校专项检查(10月底至11月初):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针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入检查,特别是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运行情况、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档案建设等方面。

3.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自查教育部专家组现场检查:11月份对抽检高校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待定。

4.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相关工作档案,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3日前提交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总结(附件1)、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联系人:白丽、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电子邮箱:syk@sdust.edu.cn。


附件:

1.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总结

2.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0月19日


  • 附件【附件1: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总结.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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