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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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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12-15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印发《关于督促高等学校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251号)等上级通知要求,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请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请各单位结合前期报送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相关数据,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PDF版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白丽、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邮箱:syk@sdust.edu.cn。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15日


  • 附件【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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