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严把实验室准入关口。学校将组织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及新入职教师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与时间安排
1.培训范围:
设有实验室的各二级单位所辖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及需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新入职教师(2025年9月4日-2026年9月3日期间入职)。
2.时间安排:
2026年9月22日-10月15日。
二、培训要求
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先通过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参加完成实验室通识安全教育学习,达到规定的要求且考试成绩合格,再登录“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参加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学习,考核合格并取得拟进入实验室核发的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和教学科研活动。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督导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资格审核工作,强化对实验室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危险源管控要求、实验项目安全风险、防护与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切实保障培训质量。
三、通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1.参训人员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点击“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模块进入系统。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的学生账号为学号,教师账号为“99+工资号”,密码均为“Skd_******”,“******”为身份证后6位,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1。
2.参训人员须在系统的“学习中心”模块中完成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识培训,包含《实验室安全基础》《实验室安全防护》《实验室应急处置》《实验室水电安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等5门课程。培训通过后还需完成学院设置的院级实验室通识安全培训课程,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3.参训人员可通过“练习中心”在线练习“校级视频培训资源题库”和所在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题库”内容。
4.每位考生均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90分为合格。对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1.参训人员完成实验室通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后,如需立刻进入实验室学习,需参加本次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和考试。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除每年新生入学阶段集中开展外,可随教学进度和实验项目计划的安排常态化开展。每间实验室在迎接新人员进入前,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须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以获得准入资格。
2.参训人员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点击“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模块,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进入系统。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2。
3.参训人员须在“实验室安全考试”模块的“实验室准入申请”中选择需进入的实验室完成相应实验室专项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且签订该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方可获得该实验室的准入资格。
4.本科生、研究生、新入职教师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参加学习和科研活动,均需参加该实验室的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若需进入多间实验室,需参加相应多间实验室的学习和考试,获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学校实验室监控系统会监测未获得准入资格人员进行报警,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专项安全教育的组织和进入实验室人员身份的核验。
五、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管理员,并于9月15日下班前上报管理员信息(附件3)至工作邮箱syk@sdust.edu.cn,管理员需扫码加入“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微信工作群,负责做好本单位实验室通识安全教育试题课程资源维护、培训与考试的组织工作。
2.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的领取发放、题库更新、院级实验室通识安全培训课程、培训计划设置及考试设置。
联系人:杨佳琪、任永合,电话:58090521、86057505。
附件:1.实验室通识安全教育系统参训人员使用手册
2.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系统参训人员使用手册
3.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管理员信息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