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施办法》,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精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现就全面推进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准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实验室安全教育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强化实验室层面专项安全教育的质量与成效,依托信息化平台不断推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向数智化升级。通过联动实验室门禁系统及智能AI不安全行为监测技术,实现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与实验室实际准入权限的精准对接,构建“教育+准入+监测”一体化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闭环,全面提升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专项教育资源建设
各实验室要针对本实验室学科专业特点和风险源情况建设自己的专项安全教育资源,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实验室规章制度(含应急预案)
实验室日常水电管理制度、值日值班制度、过夜实验审批、危化品管理台账、实验室逃生路线图、实验室负责人和应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应急预案要针对本实验室室特有的火灾、化学品泄漏、生物污染、机械伤害、触电、特种设备故障的具体处置,并有详细处置步骤。
2.实验室设备操作规程
实验室常规设备、大型精密仪器、特种设备等都需配有操作规程,做到“一机一卡”。常规设备(烘箱、马弗炉、离心机、水浴锅等)重点是防干烧、防过载,大型精密仪器(气相色谱、质谱、电镜等)重点是开机顺序、关机要求、故障代码等,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气瓶、起重机械等)重点是年检、持证、限压阀等操作。高温、高压、辐射、激光等危险标识警示贴要齐全。复杂设备的操作建议录制设备操作规范视频作为教育资源。
3.实验室所涉危险源及管理要求
针对不同类型危险源要有不同的资源,建立《危险源台账》(动态更新,包含位置、存量、责任人)。在每个试剂柜/气瓶柜上张贴“对应事故的处置方法”。化学类要有实验室中全部化学品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腐蚀品、易燃品、剧毒品的“五双”管理要求;试剂柜通风要求等。生物类要有病原微生物等级、生物安全柜使用规范、锐器盒处理、高压灭菌验证等。机电类要做好相关危险性设备的安全防护,避免卷入、绞伤、切割、烫伤、冻伤、辐射等伤害。
4.实验项目安全风险防护与应急措施
根据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做好实验室开展的每个实验项目的操作规范、风险分析、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制作“实验项目安全明白纸”,建议录制“典型事故应急演练”视频。
5.《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
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并与通过培训考试的每位师生签订。
(二)人员培训与考核
1.参训范围
使用实验室开展工作的教职员工(实验技术人员、教师、科研人员等),使用实验室开展学习活动的各级各类学生,使用实验室的其他人员(短期讲学、进修、合作、聘用等校外人员)。
2.操作流程
(1)责任人建设安全教育资源
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责任人(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担任)登录“智慧实验室管理系统”(网址:https://sysgl.sdust.edu.cn/),参照《实验室负责人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完成本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资源建设。
(2)组织培训与学习
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责任人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内容涵盖实验项目、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正确操作和使用。
(3)完成线上考核与线下实操
线上:学习者登录“智慧实验室管理系统”,参照《学生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完成专项安全教育学习并参加线上准入考试。
线下:参加实验室组织的线下实操学习和考核。
(4)签订承诺书并核发准入资格
考核全部通过后,学习者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责任人通过系统进行准入审核,核发准入资格。学习者获得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培训
学校将在四月下旬组织面向二级单位实验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制度解读、系统操作、工作要求等(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完成资源建设
二级单位各实验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须于5月15日前完成各实验室的专项安全教育资源建设,并上传系统,完成培训和考试设置。
(三)完成培训考试和准入
二级单位各实验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完成资源建设后即可组织进入该实验室的所有师生进行培训学习和考试,确保在5月29日前完成培训和考核,核发准入资格。
请各二级单位切实加强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压实各级人员管理责任,确保培训质量与覆盖面。
联系人:杨佳琪;联系电话:58090521。
附件:
1.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系统使用手册
2.参训人员系统使用手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