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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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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6-04-21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山科大发〔2026〕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全校固定资产在账且原值3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以及拥有上述设备的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设备不参加考核。

考核时间:考核设备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使用情况。

设备考核按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进行分类考核,设备类别以学校认定为准。考核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设备考核

设备考核主要包括机时利用、开放共享、运行管理3个一级指标,满分100分,通用设备考核一级指标分别按照“40%、40%、20%”的权重计算,专用设备考核一级指标分别按照“50%、30%、20%”的权重计算。为鼓励设备机组提升实验技术服务能力,设“创新举措”加分项指标,满分10分,主要考核通过设备新功能开发与利用所取得的成果。强化奖优罚劣导向,设“一票得优”和“一票不合格”项。详细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3。

设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分≥80分为优秀,≥60分且<8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二)所属单位考核

所属单位考核主要包括设备考核、运行使用及服务成效、组织管理等3个一级指标,满分100分,分别按照“50%、30%、20%”的权重计算。为鼓励依托设备产出突出成果,设“发展支撑”加分项指标,满分10分,主要考核设备对学科专业建设、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支撑情况。强化对设备数据真实性的要求,设“一票不合格”项。详细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所属单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分≥80分优秀,≥60分且<8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考核工作通过学校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完成,分为考核准备、自评及二级单位审核、学校考核与结果认定三个阶段。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

(一)考核准备(4月21日-4月23日)

1.各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本单位考核设备、明确单位管理员和设备负责人。对考核设备归属有异议、需要调整本单位管理员的,应于4月22日下班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

2.各单位管理员应在共享平台完成考核设备及其设备负责人的信息维护工作。

3.设备负责人在共享平台账号未激活的,应激活账号。

(二)自评及二级单位审核(4月24日-5月10日)

1.设备负责人负责单台套设备考核数据填报工作,相关考核指标以共享平台采集数据为准,存在以下情况的还需要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

(1)如设备还有其他有效使用机时,如教学机时、免费共享机时等,需要上传其他有效使用机时的设备使用台账(包含使用时间、机时、服务对象等字段)。

(2)如设备还有其他共享收入,需要上传其他共享收入的证明材料(如财务入账记录、测试费发票等)。

(3)单台套设备考核填写的组织培训会次数、培训合格自主测试人员数量等,需要上传组织培训会的现场照片或海报、含培训人员签字的培训记录等证明材料。

(4)单台套设备考核如填写设备创新举措,需要上传考核年度内取得的相关成果(论文、专利等)。

2.各单位管理员负责单台套设备考核填报数据审核工作和所属单位考核数据填报工作,其中:

(1)所属单位考核中的“设备考核指标情况”,待单台套设备考核初评完成后自动生成,不需要单独填写。

(2)所属单位考核中的“校外共享收入”应据实填写,学校将根据财务共享收入的入账情况进行核查,本单位横向合同中的测试服务金额需要填写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测试费金额等详细信息,并上传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所属单位考核中的其他考核指标,应按照考核指标的架构撰写并上传《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绩效考核所属单位自评报告》(附件6)。

3.各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负责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完成本单位所辖单台套设备考核初评工作及所属单位考核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三)学校考核与结果认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联合资产、财务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学校考核工作组,对设备机组和所属单位自评情况开展考核评价,提出考评结果建议方案,提交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单台套设备考核结果将与设备建设及管理负责人的奖惩和相关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评聘及考核挂钩,其中:单台套设备考核不合格的,设备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所属单位考核结果将纳入中层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学校年度设备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所属单位考核结果收取不同比例的设备资源占用费。请各单位及设备负责人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考核相关工作。若发现存在设备使用数据弄虚作假、不实情况的,考核直接认定不合格。

联系人:崔向飞,联系电话:8068117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21日

  • 附件【附件1:考核设备清单.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4: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指标.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模块操作说明.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绩效考核所属单位自评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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