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相关单位:
为落实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本学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级及以上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详见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中心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包括实验资源建设及应用共享、实验教学改革、教材及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中心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实验队伍人员变化情况(实验编和中心任职的教师编)、年度培训开展及拟开展培训计划、实验队伍专业提升培训需求等情况;
(三)中心运行管理情况,包括中心在实验室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实验室管理制度落实、数智化建设、教学仪器开发研制、对外开放共享及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与特色亮点;
(四)目前中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计划;
(五)“十五五”期间,对中心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举措的规划及在设备、空间、人员、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建设思路及推进计划。
三、具体安排
(一)中心自查
请各中心参照期中检查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梳理书面自查报告,并于11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2)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文档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syk@sdust.edu.cn)。
(二)中心负责人座谈会
学校拟于第10周召开中心负责人座谈会,请各中心聚焦本单位建设中的经验做法、目前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汇报PPT现场交流,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泰安、济南校区相关中心负责人座谈会由校区教务部组织,请各校区11月10日前将座谈会总结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杨佳琪,联系电话:58090521。
附件:1.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主任名单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期中检查自查报告(提纲)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