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实验室与设备建设管理、实验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中的智库作用,经研究,学校拟建设实验室工作专家库,现向各单位分类征集相关专家。请各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擅长领域积极推荐,学校将择优选聘,并根据专家实际参与任务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劳务报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域专家
1.协助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专题调研、检查评估、课题研究、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
2.为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管理规范的制定等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3.参与实验室建设、验收论证,指导实验室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并提供专业支持。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领域专家
1.主讲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讲座,研制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教学资源、编制教材等;
2.协助制定重点领域的专项实验室应急预案,为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提供技术咨询和全程指导;
3.协助开发和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多渠道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三)实验室设备建设管理领域专家
1.参与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估;
2.指导实验设备使用及开放管理工作;
3.为学校实验设备储备库建设及论证提供技术咨询;
4.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维修与功能开发。
二、推荐条件
1.熟悉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验室安全教育、设备建设管理相关领域的法律、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具备相应的丰富实践经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严谨扎实,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学校委托的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校内专家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校外专家要求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资质、从业经验的管理人员。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实验室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1),报所在二级单位;
2.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实验室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0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校外专家重点考虑来自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高水平专家。
3.聘任与管理:学校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并颁发聘书(聘期3年),聘期内根据专家工作表现进行动态调整,聘期结束对贡献度高的专家择优进行表彰。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9日前,将附件1-2(盖章PDF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纸质版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223室)。
联系人:杨佳琪,联系电话:58090521。
附件:1.《实验室工作专家推荐表》
2.《实验室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