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主页
  •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能
    • 机构设置
  • 实验室安全
    • 上级要求
    • 安全工作
    • 危化品
    • 安全教育
    • 检查通报
  • 实验教学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 实验室管理
  • 实验室设备管理
    •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 仪器设备管理
  • 规章制度
    • 上级文件
    • 学校规章制度
  • 党建工作
  • 联系我们
首页
  • 工作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共享设备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4-09-29浏览:

各相关单位:

国庆节假期将至,为加强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和师生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和事项,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全面排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应急处置物资检查,重点关注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危化品、危险废弃物、实验气体、加热设备、高压高电流设备、特种设备等风险源的管理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实验室安全。

三、加强监管,落实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切实掌握实验室开放情况,严格落实实验室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行严格管控,妥善存放,防止泄漏、失窃及火灾等事故发生;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热设备、压力容器及起重设备等在不使用时应断电并置于安全位置;确保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正常运行,气瓶使用后务必关闭总阀,实现实验室安全风险可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设备维修调节基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0 版权所有 | 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 | 266590 鲁ICP备09051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