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对实验设备规范操作的安全意识,杜绝违规操作、盲目实验等问题,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危险性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实验设备操作规程及其应用进行规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订操作规范的设备范围
(一)危险性设备:实验室内存在高温、高压、高速等安全操作隐患的设备,危险性设备范围根据《实验室危险性设备管理办法》界定。(文件链接:https://sysbc.sdust.edu.cn/info/1065/2008.htm)
(二)共享设备:采用机时预约方式开放的通用型共享设备(详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实验室负责人全面排查纳入范围的设备配置操作规程的情况,按要求对所辖实验室中欠缺的操作规程进行补充、完善。实验设备操作规程应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设备操作规程编制要点》(附件2)编制,其中气体钢瓶、鼓风干燥箱、马弗炉等使用范围较广的实验设备,各二级单位可参照基础模板(附件3)根据设备实际情况自行修改、补充。
(二)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小组对所辖实验设备操作规程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与审核。
(三)通过审核的实验设备操作规程须选用合理方式进行明示。一般以壁挂式、封膜纸式和台卡式三种方式进行明示,共享设备还须通过“实验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明示,对于操作规程内容较多的,也可装订成册,悬挂于设备附近。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每台仪器设备及其周边环境特点,遵照就近原则,至少选择一种明示方式。
(四)操作规程明示后,各二级单位应及时对参与实验人员进行规范操作的安全教育,明确操作设备前的培训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
三、工作要求
(一)厉行节俭,规范统一。现有的操作规程标牌如符合要求应继续使用,非必要不得重复更换,杜绝浪费。
(二)为支持各二级单位推进此项工作,学校将根据各单位需求组织统一制作选择封膜纸式和台卡式明示的设备操作规程。壁挂式操作规程、装订成册的操作规程由二级单位自行制作安装,须做到在本单位范围内风格统一。为便于开展设备使用安全教育,建议教学设备选择封膜纸式明示操作规程,并根据实验分组情况确定印制数量。
(三)请各二级单位于9月18日前,汇总填写《实验设备操作规程需求汇总表》(附件4),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21室),同时将制定好的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名称+明示方式级规格+数量”(如:高压灭菌锅操作规程+封膜纸式A4+20)格式命名后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所在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sbk@sdust.edu.cn。联系人:崔向飞,电话:80681171
(四) 通过“实验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明示的操作规程应于10月9日前通过系统完成明示工作(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其他需要各二级单位自行制作的操作规程应于10月23日前完成明示。
(五)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是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并将明示操作规程作为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设备购置、技术验收和开放共享的必要条件抓细抓实。学校将于10月下旬开展实验设备安全操作专项检查。
泰安、济南校区各单位由校区教学科研部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和汇总报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