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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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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2-04-12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实现“按类规范建设、按级安全管控”的差异化、精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近期将对全校各实验室全面开展首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校纳入实验室建制管理的全部实验室,以分室(房间)为单位。

二、工作步骤

(一)危险源辨识及信息采集

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各分室安全责任人认真统计各分室所承担的实验项目,分析实验室内现存危险源信息,对开展的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价,对实验工作中涉及到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根据《管理办法》中的附件(实验室安全分级危险源风险评分参照表)进行计分,按房间一间一表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申请表(附件1)。

(二)各单位确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

各分室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室内承担实验项目确定实验室的安全分类,根据危险源情况记分汇总确定实验室的安全分级,在表中填写分类分级自评结论和说明,于4月20日前报所在单位。

各单位应依据实验室承担实验项目的情况以及安全自查、巡查中摸底的危险源情况,对实验室各分室填报的申请表中的实验项目和危险源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论证,必要时经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单位汇总所辖各实验室的分类分级信息,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填写单位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4月27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学校审核并公布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审定后公布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对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各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以切实可行的方案督促建制内实验室按时间节点和文件要求开展危险源辨识和上报,确保无错误、无遗漏。

2.各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结合《管理办法》开展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实验室对室内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涉及重点危险源(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辐射源、危险性设备等)的单位应配备专兼职实验室重点危险源管理员,对发现的重点危险源进行登记管理。

3.各单位要依据《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对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管理要求,根据学校公布的实验室的安全分类和安全分级结果,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表,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单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4月27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申请表》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单位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泰安、济南以校区为单位由教科部统一报送。

联系人:白丽、杨佳琪,电话:86057505。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申请表

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单位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12日


  • 附件【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申请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单位汇总表 .xls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成立山东科技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其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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