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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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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和实验课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11-24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请各单位结合教学实施计划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要,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与实验课表编报工作,并制定好疫情突发情况下实验教学组织方式改变的预案,确保发生疫情时“停课不停学”。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实验任务书》和《实验课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教学秩序检查的重要依据,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2.实验教学任务要求落实到实验室具体地点、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类别、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听课班数和听课班规模等信息。其中,课程类别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填写;实验名称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实验项目名称规范填写。实验课表中安排的实验进度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并与理论课表安排时间相适应,保证教学质量。

3.本学院承担的实验任务,须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附件1)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含电子文档)报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另两份由学院和实验室分别存档备查。

4.跨学院(包括校计算中心)落实的实验教学任务,相关单位需提前联系承担任务学院,明确实验条件和开课要求,并按落实情况填报《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含电子文档)报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一份由开课实验室存档备查。

5.所有应开实验必须列入课表,请各单位确保实际开课与课表一致,重复分班上课应分别填写时间。

6.《实验任务书》与《实验课表》要求于2022年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2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泰安、济南以校区为单位报送。

联系人:白丽、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

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

3.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24日  


  • 附件【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任务书.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任务书.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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