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统计时间范围:2020-2021学年度(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填报范围
青岛校区、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各单位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三、上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数据上报工作,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严把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事宜,于9月3日下班前上报《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并加入“山科大实验室管理系统”QQ群。
2.所有统计数据于9月25日前完成,纸质版报送到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2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
3.统计数据须按照通知附件要求(附件2)填报,并做到各表间数据对应、连贯。
4.上报数据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审核签字人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济南、泰安以校区为单位报送。
联 系 人:白丽,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1.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及填报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