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暑期将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2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及管理工作,做到放假安全不放松、责任不放空,各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网格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网格化管理清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责任的落实,建立假期实验室巡查制度、值班听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爆、防汛、防疫的应急处置方案。
二、开展全面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在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组织做好实验室整理和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无食物、生活物品。实验室应提供备用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打开实验室进行处置。各单位应组织实验室负责人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卫生情况检查,结合学校第三方实验室安全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隐患台账填写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并逐一落实整改,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在整改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常态化检查。各单位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暑期重点检查开放实验室。学院层面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开放的各实验室责任人每天要开展例行检查,尤其是要对特种设备、高温加热设备、辐射设备等危险性设备进行重点检查或封存,对有不能断电设备的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机房等重点区域应加强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监控、烟雾报警等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转。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及时消除隐患。
四、严格执行准入制度,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出入登记制度,加强门禁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不外借实验用化学试剂和器材。各单位要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全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加强管理,确保师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不发生无人值守实验的情况,不在实验室饮食、留宿,不在实验室内对电瓶充电。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
五、全面做好疫情常态化实验室安全及防控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及防控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不松劲,持续做好科学防控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生开放的实验室要建立实验室值班值日、消杀和应急上报制度,发生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假期无开放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关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锁)好门窗。要切实做好夏季汛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及防汛工作,做好汛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布置与防汛物资及人员安排。
六、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储存场所安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无实验任务时应关好门窗,规范存放;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安排专人管理,使用后及时清理入橱、入库。暑期放假前学校将统一进行一次危险废弃物收集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好收集、转运工作,做好单位统计和登记,交接时做好称重和签字工作。
七、材料报送。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暑假结束时完成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等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各单位请于9月8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及附件纸质版送至行政楼实验室管理科(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联系人:白丽、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