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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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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结果及做好后续技术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05-08浏览:

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保障设备采购质量,促进仪器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实设处函〔2021〕5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对37台(套)设备组织了校级论证,对由校区和各二级单位组织论证的130台(套)设备进行了备案审核,现将《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度第一批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结果》(附件1)予以公布,请按照论证意见组织采购,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后续的技术验收工作。

一、技术验收范围

单台(套)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实验仪器设备。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实验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后方可进行技术验收,技术验收合格后进行固定资产验收工作。技术验收工作流程如下:

(一)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型实验仪器设备技术验收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成立技术验收工作组

二级单位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技术验收工作组,成员由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负责人及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组成,也可根据技术验收需要,另聘他人。

(三)二级单位组织现场技术验收

1.技术验收以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实验,避免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

2.技术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对《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申报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测试,根据购置合同的约定,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查阅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文档、安装设计图纸、交接记录等文档资料是否齐全;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提供人员培训的,检查培训记录及培训目标是否完成;检查危险性设备的风险防控方案落实情况,查验国家要求的许可证等文件。

3.技术验收意见包括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必须由技术验收工作组签字确认。

(四)技术验收审批。

验收完成后,各二级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进行审批。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各仪器设备建设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应为项目实施提供安装、调试、测试和使用必需的条件(包括实验场地、环境、安全条件及验收所需的工具、实际耗材等),并做好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应符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安全预案和准备工作。

3.各二级单位应于技术验收合格30日内向学校报备,将通过审批的《大型实验仪器设备技术验收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设备管理科邮箱:sbk@sdust.edu.cn。

联系人:崔向飞,联系电话:8068117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8日                 

 

  • 附件【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度第一批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结果.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大型实验仪器设备技术验收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专项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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