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从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等8个类别(详见附件)中认定,认定计划总数为100个,山东省推荐计划为16项,山东省教育厅要求每个高校申报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要求:
1.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3.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之附件3。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之附件4。
3.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总体安排
1.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完成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57505@163.com,纸质版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人:李建楠,电话:86057505。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公示,完成项目上报工作。
3.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教育部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积极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研究与申报工作,打造精品实验教学项目,逐步实现开放共享,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3.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4.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zip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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