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7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55号)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考核采取书面报告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考核主要根据《年度考核报告》(附件2)和《考核数据统计表》(附件3),考察示范中心2017年围绕“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示范辐射”等指标的建设情况及建设成效。
三、工作要求:
1.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为加快示范中心考核数据库建设,保证数据统一、规范、完整,本次上报需要分别填写2016年度和2017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
3.各相关学院于2018年1月10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年度考核报告》和《考核数据统计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
4.上报文件命名规则。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电子版命名为“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大学).doc”。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命名为“××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统计表(××大学).xls”。
5.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示范中心考核工作。示范中心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下一年度示范中心运行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示范中心,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相应减少经费支持。
6.联系人:李建楠,联系电话:86057505。
附件:
1.《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名单》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模板)》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数据统计表》
附件.zip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