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开学伊始,为保障学校实验教学有序地开展,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函〔2018〕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重视。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针对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安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实验室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
三、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实验室安全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实验室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四、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应急能力培训。本学期学校将利用《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和“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网络平台面向青岛校区2019级新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做好手册发放和组织工作。
五、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到危险化学品从购置、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控制,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帐、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各学院请于9月14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和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题库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验科邮箱:syk@sdust.edu.cn,联系人:李建楠、杨佳琪,联系电话:86057505。
教 务 处
2018年8月31日 |